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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房产分配怎么办 婚后财产分割房子
2020年4月3日  湖州婚姻纠纷律师

 宋,温州婚姻家庭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房产分配怎么办

  协议离婚的话比起繁杂的离婚诉讼来说好的太多了,只需要夫妻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房产分配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



  一、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房产分配怎么办


  如果是婚前房产,对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婚后房产,可以上诉法院重新分割。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书的特征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


  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


  三、离婚协议书的范文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女儿,名______。因____________,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


  女儿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由子女自己选着哪方。


  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


  男方每隔______个星期,可于周六周日接女儿一起生活,周日晚上______时前送回女方住处。


  3、财产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与债务:除以上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与债务,各自承担。


  4、违约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


  男方:_________女方:_________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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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婚前房产,对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婚后房产,可以上诉法院重新分割,一般来说人民法院都会受理。为大家带来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房产分配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婚后财产分割房子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婚姻财产的分配不等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不少。房产是婚后财产分割的重要部分,对于这一现象,我国也出台了新的婚姻法,特意对婚后财产分配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大家对婚后财产分割房子的问题有所了解吗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哪些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房屋


  所谓夫妻共同房屋,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这一时期夫妻所得的房屋称为夫妻共同房屋,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主要是指:


  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获得的房屋;


  2、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屋,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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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婚后财产分割房子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三、婚后财产分割房子的特殊情况


  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除明确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房价飞涨的情况下,父母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为子女购房,又碍于面子,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婚后财产分割房子的相关资料。需要提醒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 湖州婚姻纠纷律师  Tags: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房产分配怎么办,婚后财产分割房子


吴燕——湖州婚姻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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