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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关系的解除 非法同居关系怎么处理
2020年10月31日  湖州婚姻纠纷律师

  宋,温州婚姻家庭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非法同居关系的解除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5、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处理。


  6、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7、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8、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非法同居是我们常识的一种误读,未婚同居不存在非法性,只有那种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的才违反婚姻法,但也不存在取消一说。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非法同居什么时候取消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非法同居关系怎么处理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5、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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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燕——湖州婚姻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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