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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2020年最新婚姻法 房产如何分割?
2020年9月9日  湖州婚姻纠纷律师

  宋,温州婚姻家庭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 ,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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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法律条例,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视夫妻双方的约定,结婚前,一方取得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人无权分割房产权益。以下是婚姻法中相关的规定,为你详细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结婚之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

从以上三条法例可知结婚之前虽未实际获得房产的,但结婚之前已经明确可以取得房产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而在结婚之后可以约定另一方获得房产份额,如未约定则视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夫妻双方如有一人死亡,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加上死亡者的婚前财产就是婚姻继承遗产。死亡者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濮阳律师。

2020年最新婚姻法 房产如何分割?

一、2020年最新婚姻法 房产如何分割

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二、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后,那么在婚姻期间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在进行消费和处置共同财产时也是需要另一方的同意来可以,当双方因为某些原因选择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当对分割产生争议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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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燕——湖州婚姻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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